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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新訊 | 2025-12-23 | 人氣:14

為強化賣方資訊揭露義務、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內政部公告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物現況確認書,自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修正重點包括,

一、更新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標準之備註說明,

二、賣方應揭露「用戶加壓受水設備」相關資訊,

三、新增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資訊揭露規定。

配合建築法規修正,規範須在「建物現況確認書」中明示是否曾做過混凝土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如海砂屋檢測事項等。內政部說明,由於過去鋼筋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均以CNS3090新拌混凝土為通用檢測標準,但建物完工後,混凝土已屬硬固狀態,無法再進行新拌混凝土檢測,因此修正相關法規,改以「硬固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作為檢測依據。

第二,明定賣方應揭露「用戶加壓受水設備」相關資訊。針對建物所在地非屬自來水事業供水區域,如高地社區,賣方須揭露該建物是否設置自來水法第23條第2項所定之用戶加壓受水設備,包括加壓設備、蓄配水池、操作室、受水管、開關及水栓等,並說明其管理與維護責任。

第三,新增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資訊揭露規定。賣方應揭露建物是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屬依法規設置或賣方自行設置、設置位置及由何人負責管理與維護等事項。

消保處表示,消費者簽約購屋前,除應逐條檢視契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也應詳閱「建物現況確認書」再評估是否簽約。業者銷售成屋所使用契約內容,應符合相關定型化契約規定,違者未改正者,將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工商時報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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