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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 房地稅務 | 2014-05-08 | 人氣:1344

台北市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即豪宅稅)的認定標準,將從今年7月1日起有所調整,由「棟」改為以「戶」計算,以免產生不公平現象,台北市稅捐處估算認定標準改變後,將增加300多戶須繳豪宅稅,明年5月開徵房屋稅時,可較未徵收豪宅稅時多3.5億元稅收。

 

北市稅捐處長黃素津昨(7)日表示,為覈實核定高價房屋應有的評價及促進租稅負擔合理化,台北市率先自2011年7月起實施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實行兩年來已為市庫增加6億餘元稅收。

 

黃素津說,依稅法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稅捐處經檢討,為避免部分高價房屋因全棟房屋符合高級住宅要件的戶數比例未達70%,而免列為高 級住宅,所產生的不公平情形,所以自今年7月起改採按「戶」認定高級住宅,目的是希望使高價房屋的評價更符合租稅公平及量能課稅原則。

 

稅捐處指出,今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仍延續前二年以「棟」認定高級住宅,經統計,截至今年3月止有163棟、共3,257戶被害認定為高級住宅,較去年增加六棟95戶,都屬新建的高級住宅,估計房屋稅稅收為4.5億。

 

稅捐處表示,豪宅稅實施第一年房屋稅增加2.9億元,第二年則增加3.2億元,由於其他房屋會因折舊而降低房屋稅,所以即使實施豪宅稅,增加的稅收有限。

 

稅捐處強調,對高級住宅加價課稅,是針對高價房屋所有權人加重課徵其房屋稅,對一般民眾並沒有影響。

經濟日報2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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