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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 房地稅務 | 2013-03-25 | 人氣:1381

台北市102年土地公告現值漲幅近一成,今年起售屋土地增值稅要多很多,房仲業表示,土地增值稅年年成長已是趨勢,即使土增稅節稅空間有限,若透過適當的租稅規劃,還是有節稅的空間。


房仲業指出,有一在精華地區屋齡在40多年的公寓,但因該屋從未轉讓過,即使以3,000多萬元賣出,光是土地增值稅就要交1,000多萬元,屋主實際拿不到2,000萬元,正因為土增稅高得嚇人,屋主堅持不降價。

房仲業指出表示,土地增值稅作租稅規劃的空間仍有限,當然明年移轉會比今移轉繳得多,而且是採累進,有些屋主的作法就是先做移轉。

另外,如果真的賣房要交鉅額土地增值稅房子,一般民眾最後能節稅的作法就是「繼承」,繼承房子就是被當作遺產,課遺產稅,也就沒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房仲業表示,近三年每年的土地增值稅漲幅都逾一成,由於土地增值稅是採累進,多年未轉讓的房子一定就得付較高的土地增值稅,但是只要早一點做,還是有節省土地增值稅的空間。

一般作「土地地增值稅」租稅規劃,有下列幾種方式,如果試算結果土地增值稅很高的話,因為自用稅率是10%和一般稅率是40%,因此民眾可以考慮用「一生一屋」出售自用住宅用地適用10%優惠稅率。

此外,也可以用「重購退稅」,也就是土地所有權人於兩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部分土地增值稅有餘額者,即可申辦重購退還前次出售土地的土地增值稅。


房仲業表示,由於在土地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中規定,「夫妻贈與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若夫妻其中一方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可先將房地產贈與配偶,再出售房地產,亦可適用10%優惠稅率。

或者以數筆土地一起出售,也就是若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只要合計總面積不超過申請規定,並且同時出售,仍然視為一次出售,符合一生一次的條件,並且選擇最有利的一戶使用10%優惠稅率等方式替土地增值稅節稅。

轉載:工商時報20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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