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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新訊 | 2019-03-29 | 人氣:791

行政院會28日拍板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對3.8萬家未登農地工廠進行就地納管,但前提是「不新設、不污染、不危及公安」。目標是工廠法修法十年內,就地納管並輔導農地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否則就依法斷水、斷電、拆除處理。

經濟部指出,工輔法臨時登記工廠和特定地區有效期限,將於2020年6月2日屆滿,7,400多家取得臨時工廠登記業者擔心無法持續經營,朝野立委呼籲修法。

目前全國佔用農地違章工廠1.4萬公頃,推估未登記工廠3.8萬家,為求根本解決,行政院提出修法,讓未登記及臨登逾4.5萬家違章工廠成為「特定工廠」,若低污染不納管或高污染不遷廠,將斷水斷電迫其退場。

這次修法依「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合法經營」三策略進行。2016年5月20日後,禁止新增未登記工廠,否則斷水、斷電、拆除處理,地方政府6個月內擬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規劃執行方式。

2016年5月19日前設立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明訂修法後二年內申請納管,修法後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改善期二年,最遲十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至於中高污染工廠輔導轉型、遷廠或關廠,拒不配合將斷電、斷水、拆除;若地方不執行中央代執行,但扣補助款。

完成環保和安全改善的未登工廠,可申請登記為「特定工廠」,已取得臨時登記證者,修法二年內亦可申請特定工廠登記。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暫不受土地及建管等法律處罰,並准予接水接電。

經濟部次長王美花指出,這次修法新增吹哨條款,鼓勵民眾檢舉違法工廠。未來自動舉手納管未登工廠,繳交納管輔導金,至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為止;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要繳交營運管理金,直到用地合法為止,二者均以2到10萬元為計算基礎;而辦理土地變更,須繳交用地變更回饋金,成為農發基金的一部分,額度較大。

王美花說,10月起將展開未登工廠全面盤點,未來零星位非都市計畫土地將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有特定管、理但土地價值及流通性不如丁種建地,也限制只能經營低污染產業。

至於變更地目後土地可否買賣移轉,她說,母法並未規定。惟經部官員說,訂子法時會和內政部研議,於廠商提出用地合法計畫審查時,研議訂定限制轉移條款,不排除限制十年不得轉移。

工商時報201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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