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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新訊 | 2018-09-06 | 人氣:943

近日媒體報導民眾因房屋買賣糾紛鬧上版面,事後越來越多屋主因案情相似,才發現背後疑似是有系統的詐騙集團,受害者多達數10人,金額高達上億元以上,受害人已成立自救會,並由檢調單位處理中。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不動產買賣之付款方式,一般實務上會於契約訂明分成4階段:簽約款(簽約時支付部分價款)、備證款(賣方備齊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應備文件,並將相關書表證件交給買賣雙方所指定之地政士或律師時,再交付一部分價款)、完稅款(繳清相關稅費後付一部分價款)、交屋款(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買方領得所有權狀並點交清楚後,再交尾款),各階段皆有不同付款條件。

地政局指出,近期頻傳的假買房真詐財事件,自售買賣契約約定在「雙方依約繳清稅款後,買方即辦理移轉登記過戶,並應於稅單核下後15日內支付本期價款」,亦就是只繳清稅款,就同時辦理過戶了,民眾房子都過給別人,交屋款都還沒拿到,這與實際一般交易習慣,會要求過戶前先繳交屋款有很大的出入。建議民眾應參考內政部頒訂之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保障自身權益。

地政局呼籲,報載案例經常都是詐騙集團利用民眾不懂契約、履保、法規也無強制規範的情況,以詐術騙取民眾的畢生積蓄。為保障交易安全,提醒民眾進行不動產買賣時應逐條逐字親自詳閱契約書內容,並參考內政部公告的不動產買賣契約範本(可上地政局網站查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自由時報20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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