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47
  • slider image 144
:::
住友不動產 - 房地新訊 | 2026-01-22 | 人氣:9

財政部22日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預告最新的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草案,將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的範圍擴大。針對「死亡前 2 年贈與」的財產,國稅局會按比例計算這部分增加的稅額,直接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發單課徵。

至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新規定可以扣除,但有「限制」,草案規定允許將這筆生前贈與配偶的財產視為被繼承人的「現存財產」,納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扣除額計算。

但資誠家族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提醒, 雖然計算時可以增加扣除額來省稅,但依草案規定,繼承人在給付這筆分配款時,不能用配偶已經拿到的那筆「贈與財產」來抵銷,必須從「其他遺產」中額外撥出錢來給配偶。

最後則是特定親屬受贈如果繳不起稅,草案規定可以申請分期繳納(草案刪除現行應納稅額需在新台幣30萬以上始可申請的限制),但如果要用「遺產」來抵繳受贈人所應負擔的稅額,必須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

資誠家族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律師說明,本次修法徹底解決了憲法判決指出的不平等問題。例如配偶拿到的擬制遺產,其對應的稅負由配偶自己負擔,不再連累其他繼承人。

工商時報 2025/1/22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