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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新訊 | 2016-08-22 | 人氣:871

為落實小英總統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行政院週四院會將拍板「住宅法」修正案,明訂社會住宅取得方式,除興建12萬戶外,其餘8萬戶可包租代管,皆可享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而房東出租房屋,每月租金免稅額最高1萬元。

為兌現社會住宅政策,行政院週四院會將安排除內政部報告社宅規劃狀況,並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列本會期優先法案審議。

 

內政部提出修法重點包括明訂主管機關得設立、指定或委託專責法人或機構辦理社會住宅;地方政府需要社會住宅用地如應有償撥用的公有非公用土地,得辦理長期租用,以減輕地方政府取得土地成本。

另 地方政府興建社宅財源,內政部已與台銀、土銀等9家銀行團搭建融資平台,初期前4年匡列1,500億元作地方政府興建社宅資金財源,利率1%以下。地方未 來可以租金收入償還融資貸款,興建期間無租金收入,由中央對地方以補助款補貼,依地方財政能力可補助60-90%不等。

另社會住宅興辦期的地價稅、房屋稅得予適當減免,並免徵營業稅,以減輕地方政府或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的稅賦負擔。

社 宅來源除地方興建12萬戶外,民間建商若願提供社宅,將予容積獎勵,公有土地參與都更或捷運聯開案分回土地,都可提供作社會住宅。一般地區容積獎勵予 20%,都更地區可獎勵至50%,各地方政府正修改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民間興辦應考量都市容受力。另一塊社宅來源即包租代管8年8萬戶,其中租金申報綜 所稅有1萬元免稅額度,超過部分另有6成可以必要支出列費用減除,期以租稅減免誘因增加房東釋出空餘屋作社會住宅。

(工商時報201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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