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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新訊 | 2026-04-15 | 人氣:48

桃園市政府全國首創的「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已於15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預計17日送交市議會審查,力拚於5月下旬完成三讀程序,後續將於7月報請中央核定。市長張善政表示,此一制度將可負擔住宅定位為「非商品住宅」,與市場上一般房地產產品明確區隔,專門提供具實際居住需求的市民申購,盼藉此回歸住宅自住本質。

張善政表示,此項政策為他於111年選前提出的政見,當時甚至遭對手質疑「不可能」。市府歷經近2年審慎規畫與反覆討論,自112年全面檢視住宅政策體系,至113年正式啟動法制作業,期間累計召開逾百場會議,廣納法律、金融及不動產等各領域專業意見,並於今年2月完成草案初稿,經法規會三度審議後,最終拍板定案。

張善政說,推動此政策是希望協助年輕婚育家庭在購屋與租屋之外,有新的居住選擇。可負擔住宅兼具永久居住權及租金轉房貸的制度優點,並可與社會住宅共同建構桃園更完整的住宅政策體系。最大挑戰並非制度設計,而是打破社會將住宅視為投資商品的既有觀念,透過建立封閉型市場,兼顧市場機制與社會公平。

市府指出,未來可負擔住宅將不採由政府編列預算興建的模式,而是透過都市計畫及都市更新審議機制,結合容積獎勵,由開發業者提供住宅單元,市府毋須動用公帑即可取得房源,後續再交由桃園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統籌管理。選址策略則導入大眾運輸導向開發(TOD)理念,優先布局於捷運站周邊區域,以降低通勤成本並提升整體居住便利性。

市府說明,草案明定申請資格,申請人及其配偶須為年滿25歲、未滿45歲之國民,且在桃園設籍滿1年以上,並須為已婚且育有未成年子女或懷孕中的家庭,全戶成員亦不得持有自有住宅。所得條件方面,則設定為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介於桃園市最低生活費2.5倍至3.5倍之間,鎖定具一定經濟能力、但仍難以進入房市的族群。

在制度設計上,住宅將採信託機制,由住都中心辦理信託登記,在承購人取得完整所有權前,僅具使用與管理權,不得出租、轉售或變更用途,且須實際設籍居住。若有轉售需求,須透過官方平台媒合符合資格者,且售價不得高於原購入價格;若無法順利成交,住都中心將以扣除必要修繕費後的原價回購,以避免住宅流入市場遭到炒作。若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都發局指出,目前包括中壢體育園區、A20及A21等區域,已於細部計畫中納入可負擔住宅空間規範,並自今年3月起陸續公告實施。未來住宅價格將由專責評定小組,依據家庭所得、合理居住支出比例及最低生活費等條件核定,而非隨市場行情浮動。以雙薪家庭月收入約12萬元為例,在30年期貸款、利率2.185%條件下,若將收入四分之一用於房貸支出,每月約3萬元,推估可負擔約35坪、三房型住宅,期望協助年輕家庭在可負擔範圍內達成穩定居住目標。

中時202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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