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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爭議 律師立委教你租屋8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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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in
#1
2015-03-30 09:29:10

房東與房客間租屋訴訟引發社會關注,具律師資格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吳宜臻教你「租屋8招」:



一、確定門牌及房子產權,只要有門牌號碼就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確認產權人是誰?對照產權人與簽約者是否為同一人。



二、若是分租房,與房東簽約要確認屋內可活動區域空間:曾碰到一個個案,門牌號碼都沒錯,住進去後發現有一個門沒打開,結果房東每次都從那個門進出,造成房客居住困擾,「看房子有門就開,到處摸摸看看」。



三、房東告知有哪些附屬設備,最好現場錄影、拍照。大部分契約書都從文具店買來,檢附設備項目記載缺乏,到租屋現場最好錄影,包括床、冰箱與冷氣等使用年限,順便試運轉,確認貴重家電等設備有沒有損害等。


四,確認租金,她建議看完房子後不要馬上付現,先弄清楚履約對象再付。如果房東堅持要訂金,建議先付新台幣1000元意思一下即可。



五、抽空徵詢鄰居對房況的了解與房東互動經驗。



六、檢視房東身分證件與簽約者是否是同一人,可避免日後可能遭蓄意詐騙風險。



七、簽約前確認租屋後修繕費、水電費、稅金等費用負擔方式,在租約中明訂避免後續糾紛。



八、租金不要用現金用匯款,請屋主給匯款帳號,最好是簽約本人帳號,如果不同帳號也要註明「房東出租人指定下列帳號、戶名、銀行」等字眼,代表履約是以匯款為主。


奇摩新聞201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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