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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稅務 | 2021-09-29 | 人氣:349

 台南市政府市政會議近日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後續將提付市議會審議。修正草案針對於台南市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改採差別稅率,也就是所謂的「囤房稅」;待修法通過後,未來持有4至5戶房屋者,每戶按2.4%稅率課徵房屋稅,6戶以上,每戶將按3.6%稅率課稅,南市府期望透過修法,讓台南市房屋稅更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實現居住正義理念。

台南市財稅局表示,先前曾參照台南市2019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建議,提案修正《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當時遭市議會撤銷;隨後政府廣邀各界業者及代表,舉辦座談會,藉此瞭解各界意見,經審慎評估後,再提出修正草案,於近日獲市政會議決議通過,該草案後續將呈送市議會審議。

避免傷及無辜 7類房屋將另訂徵收稅率

為避免囤房稅「傷及無辜」,本次《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排除適用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公立學校的學生宿舍BOT案、公同共有者,以及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的租賃住宅等7類非屬囤房性質的房屋,針對上述類型的房屋,台南市府將會另行訂定房屋稅徵收稅率。

最高課稅族群 僅0.08%人符合

台南市財稅局說明,本次修法是為了適度提高持有多戶房屋者的持有成本,以抑制炒房,從台南市應稅人數來看,約僅有6%的民眾會被課徵較高的房屋稅率,其中適用最高稅率3.6%者,僅佔0.08%左右,意味大多數民眾不會受到影響。

經濟日報20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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