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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 房地新訊 | 2013-03-22 | 人氣:1321

台北市政府執行文林苑代拆案將於廿八日滿周年,這個事件打擊許多人對都市更新的信心,也讓問題浮上檯面。都更的本意應該是「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但現在,民眾「討價還價」成為常態,建商常是「沒有容積獎勵就不做都更」,形成惡性循環。

約廿年前,北市首先開始用「容積獎勵」鼓勵都更,讓原住戶有意願改善生活環境,也透過開放額外的樓地板面積,讓開發者幫民眾更新。執行多年,都更轉為「開發者主動」,甚至衍生「沒有容獎就不做」的情況。

訂私約漫天開價 惡性循環

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說,住戶看到實施者有容獎,開始漫天開價、一定要拖到最後,希望自己拿到的和鄰居不一樣,想一坪換二坪、三坪,「只要少數人心裡在想另一件事,案子就很難成。」建商也提二份合約,一份送審、一份是私約,能給的盡量給,形成惡性循環。

制度導致問題,法令就該修正。目前《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已送立法院,主要更動是提高住戶同意比例,確認住戶有共識推動更新。

林崇傑表示,更新不是為了算計有多少樓地板面積,應回歸「我到底要過怎樣的生活」。以台北市為例,建築法令最近一次大幅修正是在民國八十 八年、九二一大地震後,在設計中就將地震的水平作用力列入考量。但近年世界環境發生劇變,地殼不穩定,未來地震作用力很可能是多方向的。北市半數以上的房 子都蓋在法令修正前,不盡快更新,「如果發生大地震,怎麼辦?」

業界:容積獎勵 因地制宜

一個更新基地除了《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的容獎項目,還可申請開放空間、參與捷運聯合開發等獎勵,再加上容積移轉,營建署長葉世文一月底表示,將訂定「獎勵容積上限」,一般地區二○%、更新地區五○%。

建築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寶田表示,將容積獎勵分為一般地區二○%與都更地區五○%並不合理,最好一視同仁,否則北部許多地區會不夠用。 「最好依各地情況不同,因地制宜!」永慶房產事業群總經理葉凌棋指出,南部許多地區容積用不完,但北部則是需求殷切,政府應該評估各地現況,配合區域開發 目標,設立獎勵標準。

張金鶚:建商 拿利益來換

準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強調,「容積不是白吃的午餐」,過去審議都更案容積獎勵,一般多給一.三倍,少有到達一.五倍的個案,只有台北市對 低樓層老舊公寓的獎勵比例較高;獎勵容積除了考慮現況外,應要求建商相對提供一定利益交換,比方道路退縮,開放圖書館等公共設施給鄰里等,且對利益交換價 值應有精準的設算標準。

轉載:中國時報20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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