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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都更危老 | 2017-06-01 | 人氣:782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家住宅及都更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國家都更中心設置後,初期鎖定十多個開發案,初估投資金額400到1,000億元,預估創造上千億元經濟效益。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林全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內政部表示,國家都更中心的設置,主要是為落實興辦住宅政策,規劃八年內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以及推動全國各都市舊市區及策略地區都市更新,促進都市土地運用效益。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國家都更中心設置後,初期將鎖定二到三個公辦都更案件,由中心擔任都更實施者,另外十個公辦都更案,由中心協助政府或事業機構做招商等工作。

在經濟效益方面,國家都更中心擔任實施者的案子,及後續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的接收,中心內部直接投資將逾400億元,可創造的經濟效益有1400億元以上。

以上是針對都更中心直接擔任實施者部分,若包括協助地方公辦都更案推動工作的話,預估投資金額將接近千億元,創造的經濟效益將更高。

花敬群表示,國家都更中心行政法人的設立,才能讓政府有更多的「手腳」推動都更,後面還有都更條例修正案,連同之前的老舊危險建物都更條例,三個法案到位後才能有效推動都更面臨的困境。

除了中央,地方也想成立都更中心,花敬群表示,台北市、新北市都有都更處,台北已成立都更中心,新北也想成立類似的行政法人,當當都更變重要,都會想成立行政法人,如韓、日等國也是,且規模都比我們大。

他強調,民間都更案仍以民間廠商為主,國家都更中心只是協助的角色,不與民爭利,會以政府具公信力角色,溝通並提供專業協助。

花敬群表示,國家都更中心成立初期會有100億元資產,包括配合擔任實施者的公辦都更案的土地70億元,及現金30億元。

經濟日報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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