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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新房東要求重新訂立租約,能拒絕嗎?

房東易主,新房東要求重新訂定合約,可以拒絕嗎?

 可以拒絕,依《民法》第425條『買賣不破租賃』,新房東必須承受舊房東已簽訂之租約,在租約未到期前,新房東不能擅自改變租約內容或調高租金…等,房客權益不會因房東換人而改變,但須留意押金是否已移轉給新房東,以免退租時押金拿不回來。

 『買賣不破租賃』也有不適用之情況,如下:
①租約未定期限 (不定期租約)
②租約期限超過5年以上而未經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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