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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危老及都更可以雙軌併進嗎?

Q:最近有A建商到社區整合危老重建,但我已簽署都更事業計畫同意書給B建商(實施者)了,可採雙軌併進嗎?

Ans:可以雙軌併進,以何者先取得核准為準。

按內政部109年4月15日召開「已核定之都市更新範圍內」涉及都市及危險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執行疑義研商會議」結論略以):鑒於「都市更新條例」與「危老條例」係屬不同開發許可途徑,其法源、申請要件、受理及審查程序雖不相同,惟其申請許可目的均係為了處理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之重建事宜。

因此,對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核准危老重建計畫之兩者行政處分應屬互斥,無法同時存在。
故本案B建商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若業經市府核定在案,主管機關將不予受理A建商重建計畫之申請與核准。

又本案B建商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倘仍在都更處審議程序進行中,而A建商另取得全體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並已向建管處申請危老重建計畫之核准則B建商即應自行撤回都更案之申請否則都更處當駁回B建商之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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